法令依據
一、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規定。 二、勞工健康保護規則。
檢查項目
一、一般健康檢查(針對在職勞工-勞工健康保護規則)檢查項目:
1、作業經歷、既往病史、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。
2、身高、體重、腰圍、視力、辨色力、聽力、血壓及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理學檢查。
3、胸部X光攝影檢查。
4、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。
5、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。
6、血糖.血清丙胺酸轉胺脢(ALT或稱SGPT).肌酸酐(creatinine).膽固醇及三酸甘油脂.
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.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(104.1.1開始施行)之檢查之檢查.
7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。
二、一般體格檢查(針對新進勞工-勞工健康保護規則)檢查項目:
1、作業經歷、既往病史、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。
2、身高、體重、腰圍、視力、辨色力、聽力、血壓及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理學檢查。
3、胸部X光攝影檢查。
4、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。
5、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。
6、血糖.血清丙胺酸轉胺脢(ALT或稱SGPT).肌酸酐(creatinine).膽固醇及三酸甘油脂.
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.(104.1.1開始施行)之檢查。
7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。
以上為勞委會規定項目,詳細檢查項目依貴公司規定。
專案健檢費用:一般體格檢查$900,餐飲供膳人員$1200. 詳閱:新進勞工體檢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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